近日,一起走私毒品案件在北京揭开了序幕。
一名男子非法携带24公斤可卡因入境,被北京四中院判处死刑。虽然该男子认罪认罚,但涉案毒品数量净重远超判处死刑的标准,法院毅然决定对其判处“死刑”,这体现了对大宗源头性毒品犯罪依法严惩的鲜明立场。
始末:
- 陈某某于1998年移居巴西后开始染毒,时常吸食K粉、摇头丸、海洛因等“嗨一下”,并多次向他人贩毒。
- “2019年,他在巴西生活期间结识的贩毒集团人员让其捎毒到深圳,承诺事成付酬”。
- 陈某某乘国际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,入境选走无申报通道,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,拟转机赴深圳。然而,海关关员机检时发现其行李箱里有许多“奶粉罐”,并进行开锁检查,结果发现奶粉罐均用塑料薄膜包裹,又用多层防撞泡沫袋包围,行李箱内还放有用来伪装的巧克力、香烟、衣服等,箱外有一层红色打包带,密封得很好。
- 紧接着,关员打开一个奶粉罐,发现里面是用透明塑料袋密封的蜂胶味白色粉末,非普通奶粉味道,便用毒品试纸检测,竟是可卡因!经过检验,陈某某的两个行李箱中共装有内含可卡因粉末的奶粉罐30个,可卡因含量从57.5%到59.4%不等,净重竟达24138.7克,超过24公斤!
陈某某被当场抓获,毒品被全部收缴
在接受讯问时:
陈某某承认自己知道走私毒品的后果,知道犯罪行为非常危险,但他还是冒险走私,企图多赚钱。
“对于犯罪事实他供认不讳,并请求从轻处理”
最终,北京四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,陈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走私毒品罪。
虽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,并表示“认罪认罚”,但由于涉案毒品数量大、毒品含量高、社会危害性大。
因此,法院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!
值得一提的是:陈某某认罪服判,未提起上诉。四中院还报请北京高院复核及最高法核准。
最终,陈某某被执行“死刑”。
对于此类毒品犯罪行为:
- 法院表示必须依法严惩毒枭、职业毒贩、再犯、累犯、惯犯、主犯等主观恶性深、人身危险性大、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。
- 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,多次、大量或向多人贩卖、诱使多人吸毒,武装掩护、暴力抗拒检查、拘留或逮捕,或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,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应判处死刑的,必须坚决依法判处“死刑”
本案中:
- 陈某某的犯罪行为不仅涉及源头性毒品犯罪,更是采取了包装欺瞒手段进行走私,其犯罪手段极为“阴险狡猾”。
- 走私毒品的数量高达“24公斤”,这对于具有毁灭性的毒品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。这意味着,如果该批毒品顺利进入市场,将会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危害。
- 对于此类犯罪嫌疑人,法律要求必须快速、果断地进行严惩,以起到震慑效应,让公民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恶劣性质,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。
此外,国家应对毒品走私、制贩以及吸食等毒品行为加强法制建设,构建多个层次的联合防控体系,切实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和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