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来源:新闻天天报】
注意啦!
新修订的《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》
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
2026年5月1日起施行
《条例》将禁止或限制
在公共交通工具、公共场所吸烟
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
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也将参照规定执行
《条例》有哪些重点内容?
一起来看

0 1
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
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,禁止中小学生吸烟。
0 2
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
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销售网点。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,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。
处罚机制:向未成年人售烟(含电子烟),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,可以
0 3
电子烟纳入专卖监管
明确将电子烟、加热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调整范围,实行全链条监管,未经许可不得生产、销售。
0 4
禁售“类烟产品”
明确禁止非法生产、销售空管烟、茶烟、花烟等外观或功能类似烟草的产品,以及简易制烟机械。
0 5
禁止自动售货机等售卖烟草制品
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。
0 6
物流寄递与无证经营规定
物流监管:针对利用快递贩运假烟、走私烟的问题,条例强化了物流寄递环节的监控与溯源,要求寄递企业配合查验,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寄递烟草制品的限量规定。
无证经营处置:新增了“收购”措施。对于无证经营的烟草制品,
消息来源:四川观察